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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班:

根据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《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发〔2023〕10号)和《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奖学金管理规定》(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发〔2017〕30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启动202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,有关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励对象和标准

(一)国家奖学金

奖励对象: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2024级本科生。

奖励标准:8000元/年,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
奖励对象: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2024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。

奖励资助标准:每人5000元/年。

2023-2024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级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。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。2024年4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为社会捐助类奖学金,已获得此奖学金的员工,不能参与此次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本年度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选。

二、基本申请条件

(一)国家奖学金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记录;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成绩优秀,2023-2024学年学习成绩(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)优良率85%以上、无不及格科目,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%以内(含),综合考评专业排名10%以内(含);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30%(含30%)的员工,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须经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审核盖章确认。

6.身体健康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体育成绩达标;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,所在宿舍卫生达标。
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记录;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5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,成绩优秀,2023-2024学年学习成绩(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)无不及各科目,学习成绩专业排名60%以内(含),综合考评专业排名60%以内(含);

6. 身体健康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体育成绩达标;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,所在宿舍卫生达标;

7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2023-2024学年及以前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。

三、申请及评审流程

(一)申请阶段

9月17日20:00前,申请人自行登录员工登录员工综合数据平台http://stu.bit.edu.cn/,在“奖学金”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,按要求填写(操作参考附件)。

注:1.转专业员工由2023-2024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。

2.所填内容将上传至国家奖助信息系统,供对外查询,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。

3.所有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,与提交成果一一对应,同时还须上传2023-2024学年成绩单(盖教学专用章)原件PDF文件。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,请确保真实有效。

4.“获奖情况”中所填写成果的前4项务必为2023-2024学年内奖项,用于上报评审材料;其他获奖情况以及论文、专利、实践成果为本学制内的成果。

5.“主要事迹”要反映员工学习成绩优异、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,内容全面详实准确,字数为200-300字。

6.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需提交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以上个人风采自述文章(word版本),文章须主题鲜明,积极向上,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。

(二)审核阶段

院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会,综合评定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,并在员工服务中心网站“校内公示”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相关部门审定并发布获奖公告。

四、发放流程

(一)奖学金发放

集团员工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。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员工,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员工的招商银行卡。员工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。

(二)奖学金证书发放

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员工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,将第一时间通过“i北理”APP通知获奖人领取,员工可前往所在校区的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。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。

五、其他事宜

1.奖学金兼得要求

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。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;

②政府部门类奖学金(中国政府奖学金、孔子学院奖学金、国防科技奖学金、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等)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;

③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,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,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;

④本科生优秀员工奖学金是普奖性质,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,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;

⑤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,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;

⑥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(部门)自行规定。

2.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,学校及各学院将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和适当向军工特色专业倾斜的原则严格评审。

3.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“员工资助宣传大使—国奖资助宣传小组”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。

4.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,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。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自动纳入员工服务大队。

联系人:

耿宝群 18511750902

附件:
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线上申请操作流程

新浦的京集团350vip8888        

2024年9月14日